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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消费税改革将对涂料征收4%消费税

更新时间:2015-03-12 14:55:44点击次数:2605次
 

       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2015126日发布的《关于对电池、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》,自201521日起,将电池、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,在生产、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,适用税率均为4%。此外,通知要求,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/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。同时,电池、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执行。

       此次对电池、涂料征收消费税,是今年消费税改革的内容之一。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此前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,今年将进一步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、环节、税率,把高耗能、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。